2013沈阳酝酿中考历史和品德开卷
【来源:易教网 更新时间:2013-04-23】 今年中考语文设书写能力题 2015年中考取消“三好”生加分政策招生
省教育厅要求中考有的科目可开卷或半开卷考试
晨报讯(记者 岳巍)中考中,历史、思想品德等科目有望开卷考试。
4月16日,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中考有的科目可采用开卷或半开卷考试形式。
沈阳今年酝酿中考改革,其中历史、思想品德等科目有望在今后中考中改为开卷考试。
今年中考设2~5分汉字书写能力题
为提高学生的汉字书写能力,从今年我省开始推行“书法进课堂”,来提高学生的书写能力,在今年的中考中,教育厅也要求在语文试卷中设置考查汉字书写能力的试题,分值为2-5分。同时,教育厅要求考试方式要多样化。有的科目可采用开卷或半开卷考试形式。外语科目应安排听力测试。
而锦州市在去年就推行了开卷考试,政治、历史学科(初三年级);生物、地理学科(初二年级)考试形式为开卷。
沈阳将在今年酝酿中考改革,其中历史、思想品德等科目有望在今后中考中改为开卷考试。
随迁子女持《居住证》入学 学校不得收接收费
《辽宁省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办法》4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对流动人口及其子女的各项权益都进行了明确,这也涉及到了随迁子女的入学问题。
《通知》首次要求,持有我省《居住证》人员的适龄子女,可以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明、就业证明,向居住地的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其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指定学校接收;接收学校不得以额外招生为由收取接收费用。
同时,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在就学所在地参加中考,与城市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另外,我省还规定了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其适龄随迁子女可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相关政策,由其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办理入、转学手续,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费用。
各校招生严禁将“奥数”同入学挂钩
为规范招生制度,省教育厅明确要求,各学校招生严禁将“奥数”同入学挂钩,将及时查处相关违规办学行为,严肃追究相关教育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通知》要求,各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要严格执行招生纪律,不得违规进行招生宣传,不得在中招考试前录取学生。同时严禁对中考、高考“状元”和中、高考成绩的任何宣传,坚决制止对中考、高考成绩的各种炒作,严禁以中考、高考成绩评价学校和教师。
择校生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招生计划20%
今年我省继续实施普通高中市域内跨县(市、区)招生,并将逐步提高跨县(市、区)招生比例。
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分为统招公费生、择校生。《通知》要求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要严格执行“三限”政策,每个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当年本校招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有条件的地区择校生招生比例要逐步降低。
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省重点高中要从指标到校的招生计划中划出10%以上的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用于提前免试招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学业考试成绩全优的学生。
为了推进素质教育,教育厅要求普通高中的班额标准为45人,最高班额要控制在50人以下,有条件的优质高中班额要逐步减小,实施小班化教学。同时,普通高中要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成绩作为招生的主要依据。
2015年中考取消“三好”学生加5分政策
在中考加分方面,省“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省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加5分;烈士子女、援藏干部子女(援藏期间)、援疆干部子女(援疆期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胞子女加10分;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烈士子女参照相关规定执行。教育厅要求各市要严格掌握加分政策,所有享受照顾性加分政策的考生都要列入招生计划。
但是,省“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省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加5分政策,将从2012年秋季进入初中一年级的学生起取消,也就是说2015年参加中考的学生将不享受这项加分政策。(易教网)